甘肃省高级会计师主持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9-03 点击数:1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申报条件及范围1.申报条件。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甘肃省内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足所在单位申报相关要求,达到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并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

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甘肃省内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足所在单位申报相关要求,达到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并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需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个人)连续参加甘肃省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缴费记录(截至申报当月),或提供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近5年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申报当月)。

2.申报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编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甘肃省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在甘单位、军队在甘有关单位(不含现役),外省企事业单位设甘分支机构并在我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对口援甘政策,在甘支援满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办理职称评审委托,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不能申报评审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内、以及在刑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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