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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会计的创新
发布时间:2007-06-22 点击数:1875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简介: 未来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会计必须创新:应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在不断完善现有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同时,应通过会计报表正表、附表及其附注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   知识经济是 ...
简介: 未来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会计必须创新:应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在不断完善现有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同时,应通过会计报表正表、附表及其附注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环境下,知识成为第一生产力,企业中无形资产成为第一要素,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显得无比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5%~20%增加到目前的70%~90%,一些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占资产额的比重甚至超过了90%,在我国,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例大大增加,一些企业大有逐渐超过有形资产的趋势,未来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因此,研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核算十分必要。   一、无形资产确认的创新   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占资产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多达29项,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有23项,而我国实务中运用单项评估和整体评估的无形资产只有12项,列入财务会计确认范围的只有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权和商誉权等7项,多数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中得不到反映,现行会计体系确认无形资产的范围明显过窄。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依靠知识资本的营运与管理实现目标利润。运用知识资本的范围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类: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公司品牌、服务品牌、长期客户、业务伙伴、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等;与知识相关联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ISO质量认证权等;人力优势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员工教育状况、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相关知识等;组织管理优势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哲学和管理方法、网络工程系统、融资关系等。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事关企业的存亡兴衰,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无形资产的竞争,因此,必须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无形资产计量的创新   (一)无形资产的计量属性   现行会计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是以历史成本为依据的,没有考虑其公允价值,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可验证的特性,从而确保了无形资产计量的可靠性,但用历史成本计量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一些无形资产的成本与产出相差极大,导致用历史成本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差极大。因此,在不断完善现有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是必然选择。可采用会计报表附注的方式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披露。   (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计量   目前,对自创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对其费用化,二是将其资本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与开发费会计》指出,为研究与开发而发生的所有支出均应列为费用应予费用化。《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对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确认分为二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在研究阶段的支出直接确认为当前费用,而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确认为费用。我国对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是采用费用化即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的方法。   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其不足之处在于:其一,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没有对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进行系统的核算,使企业自主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仅包括申请、注册阶段的费用,而作为无形资产价值构成主要部分的研究开发费用却被摒弃在外,结果这部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严重低于实际价值。这样生成的会计信息必然会误导信息使用者,使之无法了解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情况,无法对企业的经营实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其二,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收益期限内予以分摊,而企业自主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却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显然不符合一致性原则及权责发生制原则,其结果会导致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可比性,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其三,不利于企业进行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增加竞争能力。由于我国对企业的考核体系尚不完善,仍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且企业管理者存在严重的短期行为,开发与研究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会造成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越多,利润会越低,从而大大挫伤企业的积极性,阻碍科技进步。其四,缺少企业有关投入科研的信息资料。   而知识经济时代,产品更新、技术更新越来越快,研究与开发活动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企业投入到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占企业总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针对知识经济环境下研究与开发费用数额大、研发周期短、研发成功后利润高等特点,如果仍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处理,显然过于谨慎了。因此,可以考虑将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先作长期资产处理,待研究开发成功时,再予以资本化;若研究开发失败,再予以费用化。因此,应增设“研究开发费用”账户,该账户属于长期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其借方登记开发新产品、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等方面支付的原材料费用,研究开发使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研究开发过程中人员的工资和为研究开发而发生的间接费用,以及开发成功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及其相关支出。如研究开发成功并投入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则将“研究开发费用”账户借方归集的实际支出数,结转到“无形资产”账户,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研究开发费用”账户;如宣告失败,则分期摊入各期费用。这样。一是自创无形资产开发成功后账面上的成本能够反映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二是可以解决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造成利润减少、经营者为确保利润而放弃研究开发的问题,三是会计核算能够直接反映企业在科技创新上投入的程度。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创新   (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现行财务制度对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由于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内容极大的丰富,对所有无形资产实施单一的摊销方法显然不够,应按不同无形资产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政策性无形资产,可以采用直接法进行分摊。   2.对于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等,其摊销方法除直线法外,还应该允许使用加速摊销法。知识经济时代,科学发展迅速,技术更新加快,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往往在法定保护期限届满之前便丧失了经济价值,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应该允许使用加速摊销法。另外,从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来讲,一般早期效益高,应分摊较多的费用,到后期则情况相反。采用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   3.对于无寿命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则不应当摊销。对商誉进行摊销,会导致一些经营情况好的企业,其商誉的实际价值越来越高,而商誉的账面价值越来越低,使会计揭示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因此,对于这类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应采用定期评估的方法,定期调整其账面价值,其评估可以由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当然,其资格应经过严格的程序来确认,促使这些机构拥有高水平的技术队伍,并开展公开竞争。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现行会计对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账户,说明了现行会计对无形资产价值信息的轻视。应增设“无形资产摊销”账户,以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值和摊余价值。无形资产摊销时,贷记“无形资产摊销”账户。   现行会计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时一律记入“管理费用”账户,知识经济环境下,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极大丰富,为了符合配比原则,应视各类无形资产不同的成本补偿渠道,列入不同的账户。例如: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有助于产品实体的形成,其分摊价值可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商标权和ISO质量认证权是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与广告宣传费投入有关,分摊时可计入“营业费用”账户;著作权、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等与产品实体的形成和销售无直接关系,其受益遍及企业的整个管理范围,因而其分摊价值应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计算机软件的摊销,应按其用途及受益环节分别记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账户。   四、无形资产披露的创新   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应该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真实的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摊销价值和净值三种价值的增减变化形态以及新创造价值的情况。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正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披露。   (一)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正表中的披露   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应在资产方下设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净额”项目,以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摊销价值、净值、减值准备的计提数和净额。同时,在“无形资产净额”项目下增设“研究开发费用”项目,以反映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体现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上的投入程度。   (二)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的披露   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为按类别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按项目反映全部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化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   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可以考虑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研究与开发费用明细表”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   (三)无形资产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虽然通过正表及附表已经基本上详细地反映了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正表及附表只能提供无形资产的定量信息,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他信息无法得到详尽反映,并且,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数量繁多,交易频繁,相关业务千差万别,变化无常,因此,应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定性信息及其他会计报表正表及附表无法反映的相关信息如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等。   参考文献: [1]范娟娟,梁斌.世界各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及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启示[J].经济~i,2004:(9). [2]王照荣.对无形资产核算的几点看法[J].中国农垦经济,2004:(10). [3]谢新安.论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创新[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3:(2). [4]石淑芬.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J].商业研究.2003:(12). [5]郑国辉.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若干问题探讨[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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