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7-11-27 点击数:138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运行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要加大综合财政预算约束力度,将部门、单位的各种预算内外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编统管,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部门支出需求、项目建设以及绩效评价方面的 ...
一、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运行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要加大综合财政预算约束力度,将部门、单位的各种预算内外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编统管,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部门支出需求、项目建设以及绩效评价方面的分析测算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支出口径和标准,严格控制支出,尤其要控制会议费、招待费支出,同时加大项目支出控管力度,严格开展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科学安排项目支出。(2)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必须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市人代会审查通过的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的追加必须经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任何单位或部门都不得擅自突破年度预算指标。二是严格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对于非税收入不及时缴入财政专户或以往来款项挂账、坐收坐支、逃避预算监督的,一经发现将全额没收上交国库。三是统一对部门预算实行计划管理。每月初由预算单位将月度用款计划(预算内、外)上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批,财政部门结合部门预算和库款情况定期下达用款计划,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用款。(3)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支付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属直接支付的款项由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属授权支付款项由预算单位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开具支付令办理支付,确保部门预算执行。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国有资产存量管理。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要严格产权登记制度;“非转经”资产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年租金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要在单位内部公开招标,3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市政务公开中心公开招标、公开交易。二是改制企业资产的管理。市国资局要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尽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所有单位必须明确分管国有资产领导职责,实行专人专管;要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市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全市国有资产分类账,做到家底清楚、管理有序。(2)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各单位资产处置应统一在市国资局填报资产处置申报表,经审核送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资局开据准予交易通知书,送达市政务公开中心进行公开处置。资产处置资金应全部进国资专户,国土、房管部门凭政务公开中心出据的资产交易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3)职工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和中介部门的审计报告,经市政府批准,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直达个人账户,五项保险费按合同进行拨付。(4)对正常运营企业的管理。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责任书》、《工效挂钩责任书》、《企业法人年薪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实行年终审计和考核。 (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市直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实行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追加部门预算的报批手续。凡没有编制预算或未获得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一律不得实施政府采购行为。(2)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要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预算,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网,及时向政府采购办公室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凡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追加部门预算报批手续和采购资金未落实的,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不得下达政府采购计划。(3)强化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政府采购资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国库直接支付。采购单位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必须将政府采购资金按采购预算金额汇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采购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实施完毕后,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办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手续;采购金额低于预算额度的,其节约资金一律上缴国库。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1)整合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资源。财政、税务、审计、人行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集中监督检查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财政资金监督检查。(2)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机制。财政部门要更新财政监督检查理念,切实转变财政监督方式,研究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互关系,着力推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有效融合,寓财政监督于财政管理过程之中,尽快形成事前审核调研、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整改相结合动态监控体系。(3)明确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根据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等方面确定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和项目,每年度要在各类财政资金中选择重点项目,确定一定的比例实施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要抓好信息传输工作,建立财务监督信息平台,确保每月通报。(4)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宣传报道,增加市民的关注程度,增强财政资金运行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财政、税务、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建立信访举报机制,认真对待有关经济案件的来信来访,并要设立属实举报奖励制度,重奖举报有功人员;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反馈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全面介入财政资金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 二、深化财政资金管理改革 (一)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改革的认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面很广,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改革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也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让各级有关部门熟悉和掌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二)完善改革模式,改进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区、县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施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制度。首先要进一步规范账户体系的设置,逐步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在过渡期间要加强对现有账户的管理,不断摸索、总结和完善,逐步创造条件,采取适当方法积极做好转轨工作。其次要更新观念,从构建公共财政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管理模式,真正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分离,建立财政监督管理新机制。再次改进支付方式,按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减少拨付环节和层次,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研究财政资金集中收付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问题。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虽然经过改革,在实践中起作用,但还不同程度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预算会计与财政资金集中收付制度接轨是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现行预算会计核算不能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不完整、核算不全面等。财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使新的预算会计制度早日出台。 (四)完善财政资金支付信息系统。要优化软件设计,在安全、稳定、方便操作的前提下,一是要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和网上支付,做到快捷、方便;二是要研究制定数据统计、分析和管理模式,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五)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从立项、征收、票据管理到资金使用都应有一套规范的规章制度,确保非税收入的依法征收和规范运作。同时,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行单位收支脱钩。 (六)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细化工作。要提前预算,让预算有充分的时间,做好预算的基础工作;要对预算单位的会计加强培训,从思想上确保预算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对预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业务操作上,要维护年度预算作为法律性文件的权威性,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界定支出范围、明确列支标准,求真务实,促使预算编制更加规范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 参考文献: [1]梁光:《如何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安徽国税》2005年第1期。 [2]刘玉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途径》,《理财世界》200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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