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10 点击数:116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计财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 ...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计财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指导思想,以经费保障、“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强化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各项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他们的先进精神,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的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等100个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国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计财装备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端正态度;学习他们知难而上、勇于实践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努力工作,推动检察计财装备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当前,检察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计财装备工作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念,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计财装备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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