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库存商品 2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26000
(3)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9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90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410
(5)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1541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41
[例2]承例1,如果销售退回的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此时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两个会计分录与例1相同。
(3)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90
贷:所得税费用 7590
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300元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调整盈余公积。
(三)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退回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且估计了销售退货率的,要根据实际发生退回的数量与估计的退货数量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调整。
[例3]甲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5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500000元,增值税额为425000元,款项已经收到。协议约定,乙公司在2008年5月31日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了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约为20%。2008年1月12日,产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假定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并于2008年2月28日完成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按规定做了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500000元,贷记“主营业务成本”400000元,“其他应付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