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责任的严肃性与财务管理的法律基础--从《鲁滨逊漂流记》谈起
作者: 刘峰 财务与会计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数:155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1686年12月,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荒岛。他所面临的问题是:在“失踪”了30多年之后,他当初的财产现状如何?又是否还能得到这些财产?看过《鲁滨逊漂流记》的读者,不知是否会对这一情节仍有印象。也正是这一情节让我感叹不已。当鲁滨逊找到当初曾经救过他、后来成为合伙人的老船长 ...

  1686年12月,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荒岛。他所面临的问题是:在“失踪”了30多年之后,他当初的财产现状如何?又是否还能得到这些财产?看过《鲁滨逊漂流记》的读者,不知是否会对这一情节仍有印象。也正是这一情节让我感叹不已。当鲁滨逊找到当初曾经救过他、后来成为合伙人的老船长后,老船长坦诚地表示,他将会提供一份来自鲁滨逊巴西种植园的收益清单,并很愧疚地告诉鲁滨逊,由于自己曾一度陷入困境,所以把属于鲁滨逊的收入用来买船了,但他会尽快偿还这笔债务。至于鲁滨逊在巴西的种植园,尽管已经过去30年,但他的代理人一直精心地管理,并定期向税务官报告。鲁滨逊很顺利地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且这笔财产在事隔30年后已经有了很大增值。鲁滨逊因此可以安享晚年并专心“整理”他的荒岛游记。

  看到这儿,我想到了“受托责任”这个术语。《鲁滨逊漂流记》中所表现出来的正是经典的“受托责任”思想:受托管理鲁滨逊种植园的代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兢兢业业地管理,并按照要求定期向税务官报告;即便鲁滨逊30年没有回来,代理人也一如既往地经营好委托人的财产,待委托人回来后如实地向其报告。

  由于英、美法律中对受托责任很重视,因而基于这种法律环境下的财务理论是将代理问题及其抑制代理成本作为中心内容之一的。相应地,基于英、美市场环境的财务管理,包括资本结构、股利政策等,都是从抑制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等角度来讨论的。它们没有、也不需要讨论代理行为的极端形式:将委托人的财产通过各种方式归为己有。

  而遗憾的是,在我国,代理人通过各种方式将委托人的财产归为己有似乎古往今来都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譬如,在二刻拍案惊奇卷16“迟取券毛烈赖原钱 失还魂牙僧索剩命”中,开篇引子就是夏主簿和富民林氏合作开酒坊地店,因夏主簿的本钱多,故不参与经营;而林家出钱少,故要负责经纪营运。当夏主簿去林家取钱时,却被林家诬陷入狱。而类似林家这种贪图他人钱财的现象在小说中时有出现,以至于一旦有代理人恪尽职守,就会被当作典范称赞(醒世恒言卷35 “徐老仆义愤成家”)。如今,媒体还是会不断曝出“鹊巢鸠占”,即代理人如何将委托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甚至将委托人扫地出门的事件。给定这种环境,我国的财务管理可能就不再仅仅是关注代理问题那么简单了,如何看住自己的财产已成为我国法律环境下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

  在鲁滨逊的世界里,财务管理相对简单,只要给予一定的激励,代理人便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从而达到委托人和代理人的价值都得到提升的目的。遗憾的是,我国无论是现有的法律环境还是传统文化(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法律的具体化),都不强调受托责任的严格意义,代理人(郎咸平将其定义为“保姆”)经常会过于强调自己的贡献,甚至为了自身利益而置委托人及其利益于不顾。基于此,我国的财务管理除了要学习和借鉴基于美国市场的、相对比较成熟的理论与方法外,还应关注受托责任及其严肃性。不如此,我国的财务管理就无法真正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服务。

  鲁滨逊是幸运的,因为他的财产得到了尊重。而我国的财产所有者又何时能像鲁滨逊一样,放心地将公司财产委托给代理人管理呢?若果如此,则我国的财务管理也将会与世界同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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