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浅析
作者: 张倩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10-04-19 点击数:620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导致数据统计不准确根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都作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 ...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导致数据统计不准确根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都作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这是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制定的,目前来看已明显偏低。但在国家未出台新标准前,必须按照此标准认定,造成了单位大量的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被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从而导致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增加了固定资产数据统计的不准确性。

  (二)固定资产未涉及损耗问题导致账面虚增、账实不符

  如事业单位甲1997年1月1日购入设备一台,价值200万元,使用期限10年。

  (1)该事业单位在1997年1月1日应做如下分录:

  借:事业支出——公用支出(设备购置费) 2000000

  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公务费 2000000

  同时做增加资产分录

  借:固定资产 2000000

  贷:固定基金 2000000

  (2)在2006年12月31日,申报上级请求核准报废,批准后做如下分录:

  借:固定基金 20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0

  甲单位在1997-2005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固定资产和权益类的固定基金数值虽然相等(均为200万元),但随着设备在使用期间发生磨损,1997年底与2005年底设备净值肯定不同。而资产账面价值均为200万元,2006年底即核销为0,这就使得1997-2005年固定资产的价值虚增。2005-2006年底,固定资产数值相差200万元,数值变化巨大。实务中几乎所有的事业单位账面固定资产都存在账面虚增、账实不符的问题。

  (三)修购基金制度不能替代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修购基金不是按固定资产原值而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的。收入的多少与固定资产的损耗并不存在比例关系,所以修购基金的多少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它不像折旧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年限相配比。从这个角度来说,计提修购基金制度不能替代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如果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一方面会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只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虚增了在其报废之前各个会计期间的资产和净资产总量;同时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国有资产的减值无法得以反映。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期内的各会计期间成本低估,结余虚增,最终会导致收支表提供的结余信息失真。

  (四)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核算与实际情况不符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这样处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投出固定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没有得到反映;二是同是对外投资业务,但投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与投出材料、无形资产货币资金等的账务处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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