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作者: 杨焕云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10-11-29 点击数:561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对于以股票期权为激励手段的股份支付,在会计计量上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在会计处理上也作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股票期权市场还不存在,公允价值的取得只能依靠股票期权定价模型。而模型的使用都有其假设条件,参数值的确定也会影响到其准确度,由此带来一些计量和 ...

对于以股票期权为激励手段的股份支付,在会计计量上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在会计处理上也作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股票期权市场还不存在,公允价值的取得只能依靠股票期权定价模型。而模型的使用都有其假设条件,参数值的确定也会影响到其准确度,由此带来一些计量和核算上的问题。

一、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用准则中规定的计量方法其结果不能反映企业为此付出的真实代价   股份支付准则规定,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调整。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等待期内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只是按照可行权人数的变化做了调整,并未对以后各项因素变化可能会导致的期权价值的变化进行考虑。股份支付的实质是企业以授予权益工具的形式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所以,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并计入当期费用的会计处理无疑是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视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劳务所付出的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我国目前不存在股票期权市场,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只能依靠期权定价模型来确定。Black-Scholes股票期权定价模型在现代期权定价中被广泛应用,其公式为:

其中:

假设股票期权符合模型的假定条件,则式中S为股票现在的价格;E为股票的执行价格,由股票期权协议给出;T为期权的到期日 t为当前时间( T- t)期权从开始持有到执行的时间 r为无风险利率 e为自然对数的底的近似值2.71828N(di)为标准正态分布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σ为股票价格的波动率。将上述参数代入模型,就可得到股票期权价格C

Black-Scholes模型中总共涉及5个待定参数,股票的授予日价格、执行价格、无风收益率、执行期限和股价的波动率。在计算时可以确切地知道SE,无风险利率一般采取短期国债利率,一般情况下人们习惯将期权到期时间作为T,这也就意味着以计划中的期权寿命代替期权的实际期限。股票期权的特点表明,被授予人并未被强制要求在行权条件满足时立即行权,可能存在的延期行权必然导致期权的实际期限与期权计划中的期限不符。波动率σ是指公司的股票以连续复利形式计算的年收益率的标准差,可以用历史数据进行估算,但也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不过波动率涉及的期数越多,数据越多,精确度也就越高。但σ随时间而变化,因此过于长远的数据对于预测将来也可能不起作用。由此看来,波动率σ的估计准确度也会影响估计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准确度不够会使授予日估计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和期权的实际价值产生较大偏差。

(二)使资本公积明细核算不明确,导致企业非法转增资本可能性增大   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股票来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三个来源。目前条件下企业一般会选择前两种方式。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按准则规定行权日形成的股本溢价就是行权价和原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之和与对应股票面值之间的差额。事实上,假定这些股票不是向激励对象发行而是针对公众发行其发行价格显然要高于激励对象的行权价,高出来的部分即是期权激励付出的代价。如果以授予日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期权公允价值来结转势必会带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的不合理。在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下,其为股份支付付出的代价应为行权时股票的公允价值与向激励对象收取价款的差额,而不是授予日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期权公允价值。同理,采用不同的计量依据会对“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造成影响。

虽然从总账科目上来看“资本公积”总账的金额不会受影响,但是按照新的《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转增资本时,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及原准则和制度下形成的“股权投资准备”、“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在相关资产处置后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可用于转增资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只有“股本溢价”部分形成的资本公积才能转增资本。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恰恰反映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计入其中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在行权日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大小,如果不能合理地计量将可能会导致企业利用不能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非法转增资本。

二、相关改进措施

(一)从模型参数的确定角度进行改进   其一,任何模型都是在一系列的假设前提下,对现实问题的一种简化和抽象,这并不代表模型不具有实践价值,关键是在对参数进行确定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针对以计划中的期权寿命代替期权的实际期限,可以用估计期权的预期寿命来替代。预期期限的确定除了包括等待期以外还应根据历史资料来判断期权的平均寿命,即要将延期行权的时间考虑在内。其二,对于波动率σ,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只能合理预期未来波动率的一个区间,如相对其它金额,区间内没有金额是更佳的估计,应使用加权平均值作为估计数。

(二)从会计处理角度进行改进   股票期权模型是一个估计的数据,其准确度受到参数值确定的影响,而参数值在不同的时期可能会有较大的不同。尤其是在目前金融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很多在授予日存在的条件在期权的等待期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有的发生了相反变化,这就导致在授予日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期权公允价值准确度不足。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准则允许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出的估计。如果在行权时只是结转等待期内根据授予日期权公允价值和等待期内可行权人数变化调整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就会导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实际付出不相符。这一点可以通过在等待期内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利用股票期权定价模型重新对期权价值进行估计来弥补,即在确认当期应负担的费用时对可行权人数和期权公允价值变化两个方面都予以考虑。在行权日按照“行权日股票价格和行权价之差”对原已确认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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