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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会计处理方法滔滔[2]
发布时间:2011-01-17 点击数:540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按照借款是否有明确用途的标准,将借款划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两种类型。专门借款是指为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如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借款利息一般作为资本化处理;一般借款是指没有明确用途的各种借款,借款利息通常作 ...

三、混合借款中利息费用处理的案例分析
  
  以“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393页的例题18—20”为例进行说明。例1,MN公司拟在厂区内建造一幢新厂房,有关资料如下:
  (1)20×7年1月1日向银行专门借款5 0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每年1月1日付息。
  (2)除专门借款外,公司只有一笔其他借款,为公司于20×6年12月1日借入的长期借款6 000万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每年12月1日付息。
  (3)由于审批、办手续等原因,厂房于20×7年4月1日开始动工兴建,当日支付工程款2 000万元。工程建设期间的支出情况如下:
  20×7年6月1日:1 000万元;
  20×7年7月1日:3 000万元;
  20×8年1月1日:1 000万元;
  20×8年4月1日:500万元;
  20×8年7月1日:500万元。
  工程于20×8年9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工程于20×7年9月1日—12月31日停工4个月。
  (4)专门借款中未支出部分全部存入银行,假定月利率为
  0.25%。假定全年按照360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
  根据上述资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对20×7年度借款利息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20×7年4月1日—20×7年9月1日(5个月)。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实际利息=5 000×6%×150/360=125(万元)(应付利息)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益=3 000×0.25%×2+2000×0.25%×1=20(万元)(应收利息)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资本化金额=125-20=105(万元)(在建工程)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20×7年1月1日—4月1日和20×7年9月1日—12月31日(7个月)。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的实际利息=5 000×6%×210/360=175(万元)(应付利息)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益=5 000×0.25%×3=37.5(万元)(应收利息)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的费用化金额=175-37.5=137.5(万元)(财务费用)
  第二步,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
  会计期间:一般借款的实际利息=6 000×8%=480(万元)(应付利息)
  资本化期间:一般借款的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1 000×60/360=166.67(万元)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8%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166.67×8%=13.33(万元)(在建工程)
  会计期间:一般借款的费用化金额=480-13.33=466.67(万元)(财务费用)
  
  第三步,对利息资本化金额进行限量检验:
  混合借款的实际利息=125+175+480=780(万元)(应付利息)
  混合借款的资本化金额=105+13.33=118.33(万元)(在建工程)
  混合借款的资本化金额118.33(万元)<780(万元),说明资本化金额合理。
  混合借款的费用化金额=137.5+466.67=604.17(万元)(财务费用)
  混合借款的利息收益=20+37.5=57.5(万元)(应收利息)
  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118.33万元
  财务费用 604.17万元
  应收利息57.5万元
  贷:应付利息780万元
  (二)对20×8年度借款利息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20×8年1月1日—20×8年9月30日(9个月)。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实际利息=5 000×6%×270/360=225(万元)(应付利息)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益=0×0.25%=0(应收利息)
  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的资本化金额=225-0=225(万元)(在建工程)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20×8年10月1日—12月31日(3个月)。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的实际利息=5 000×6%×90/360=75(万元)(应付利息)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的利息收益=0×0.25%=0(应收利息)
  专门借款的非资本化期间的费用化金额=75-0=75(万元)(财务费用)
  第二步,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
  会计期间:一般借款的实际利息=6 000×8%=480(万元)(应付利息)
  资本化期间:
  一般借款的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2 000×90/360+2 500×90/360+3 000×90/360=1 875(万元)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8%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1 875×8%=150(万元)(在建工程)
  会计期间:一般借款的费用化金额=480-150=330(万元)(财务费用)
  第三步,对资本化金额进行限量检验:
  混合借款的实际利息=225+75+480=780(万元)(应付利息)
  混合借款的资本化金额=225+150=375(万元)(在建工程)
  混合借款的资本化金额373(万元)<780(万元),说明资本化金额合理。
  混合借款的费用化金额=75+330=405(万元)(财务费用)
  混合借款的利息收益=0(应收利息)
  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375万元
   财务费用405万元
   贷:应付利息 780万元
  总之,上述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无论是对简单的借款(如单一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还是对复杂的借款(如混合借款),都能使利息资本化和利息费用化的确认、计量更加便捷、准确。●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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