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3]
发布时间:2011-02-11 点击数:605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 当前我国国有资本管理模式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目前的国有资本管理模式   在探讨管理模式之前要首先界定两个提法,即“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这种提法是来源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国资委的监管范围,确定为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

(二)对处于第二层次的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公司
  对于第二层次的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公司,目前还是充满了政府色彩,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化改革;并且,由于没有得到充分的授权,在管理中也就无法对自身有一个准确的定位,致使对第三层国有资本参与企业的双重管理或者管理缺位,同时也会使被管理者无所适从。
  解决好以上两个问题将是三层次模式有效运行的基础。对于没有充分的市场化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以国家安全为基础、宏观经济改革方向为前提、利润率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引入竞争机制的尝试;如招标、先经营再竞争淘汰等。在此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带有党政背景的公司企业参与。
  2、加强对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公司的培育和扶持。在市场形成的早期,可以通过多公司参与经营管理的方式让很多的公司都有在实践中成长的机会,以此来扶持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达到充分竞争的目的。
  3、对市场参与者要有明确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可以通过设定财务指标、聘请外部独立审计等方法进行约束,对没达到目标的管理公司进行撤销授权或者要求该公司补足差额并撤换管理层等处罚。激励方面可以考虑超额等比例或超额累进方式进行奖励。在约束的具体操作上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监管机构的分析师角色,合理确定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以及可能的区间范围,做到奖惩有依据、赏罚要分明。   没有充分授权是致使第二层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公司“失职”的另一原因。那么,在充分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国有资本监督管理部门只需完成好监管职责,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产业发展方向及结构调整分析,充当一个监管者和分析师的角色。要完成这个目标,首先,要对国有资本参业企业进行一定的调整,即国有资本参与企业不应再具有行政级别。其次,国有资本参与企业的管理层不宜由政府任命也不应具有行政级别;可以考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推行业绩约束和薪酬激励。再次,选聘应完全市场化,程序要透明化;选用德才兼备的经管人才。只有在做到以上三点的基础上才可能使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公司做到市场化管理,不受干扰。
  (三)“两级三层”模式设计中的国有资本参与企业可以划分为两类,从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一是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企业;二是关系国计民生、政府需掌控的处于有限竞争市场的企业。
  1、针对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国有资本应采用完全的经济手段进行管理。
  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将持有的第三层的国有资本参与企业的股权交由授权经营机构管理,实行充分授权,不干预授权经营机构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使第三层次大量国有资本参与企业与第二层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完成资本保值增值目标。
  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不可干预管理,但可以聘请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对第三层的国有资本参与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以求获得第一手监管数据。同时,获得数据可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参考之用,有利于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行业分析、行业比对之用。
  2、针对关系国计民生、政府需掌控的处于有限竞争市场的国有资本,可归由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构统筹管理,但在人事、财务等方面实行有限授权。
  对于关系国计民生、政府需掌控的,如运输、水力、电力、通信等行业,可归由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公司统筹管理,但在人事任免上要同国有资本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商议,特别重要部门可由国务院指派,但仍然不具有行政级别;在财务方面,国有资本监管机构有实时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此类企业的特殊性,在财务指标考核方面可以特殊考察,可以参照行业平均水平进行上下浮动来体现政治要求和国家意图。但国有资本监管机构要尽力创造有限竞争的格局,让尽可能多的授权管理公司参与竞争,在基准利润率的基础上给予超率累进利润加大竞争。采取优胜劣汰的方法,这样的模式下,如何提高所管理企业业绩、如何通过经营和市场竞争获得更优良的资源,成为经营公司的核心利益和终极目标。这有助于形成类似于完全竞争领域的管理模式,形成二、三层次间更趋紧密的利益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将其放到我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考虑。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有赖于于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和优化,真正完善的法制体系和充分的市场化手段才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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