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
发布时间:2013-05-07 点击数:394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下,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两种财政资金支付方式,一种是财政直接支付,即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签发的支付令,利用国库单一 ...

    3.适当降低授权支付比例

    除此之外,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授权支付比例偏高,所以需适当降低授权支付比例,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金流失、浪费现象的发生,确保实现资金使用价值最大化。

    4.健全网上申报制度,解决代缴款问题

    就委托付款业务来说,若已确定其费用金额,此时需要预算单位申请网上申报,并直接向税务局提出相关申请,待税务局审批后便可直接开出支付令通知银行代垫款,从而确保税务局扣缴业务顺利运行。若部分费用金额不确定,需要收款部门构建网上确认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当月应扣缴金额、时间向客户下发通知,当客户同意后便可开出支付令通知银行代垫款,从而确保税务局扣缴业务顺利运行。

    5.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范围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用了集中统一的账户管理系统,取消了财政收入上缴过程中的中间环节和中间账户,使得财政收入一旦实现,就可以马上在国库收入统一账户中反映,实现了财政拨款的直接到达方法,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只有在这种严格并且全面的监控过程中,才可能减少财政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的可能性,使财政资金在统一高效的管理中使用,节约了财政资金。所以,应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在国库支付中的比例,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效能。另外,对于某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国库支付资金和基本存款账户混合使用的情况,应该认清风险,加大对其监管力度,尽量避免挪用国库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结论

    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财政国库制度建立的核心。我国自2001年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工作以来,其已经得到全面推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为建立公共财政的必然要求。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我国财政对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实施全面的控制,是一种对财政资金的主动监控制度,有利于发挥我国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对这项制度的科学性进行否定,而是应该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改进,切实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国库管理中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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