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集中收付制度下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07-12 点击数:233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首要环节,也是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手段。该制度自2000年启动以来,首先从中央部门开始试行,随后试点范围在各 ...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首要环节,也是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手段。该制度自2000年启动以来,首先从中央部门开始试行,随后试点范围在各省市不断扩大并逐步深入,至今已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带来教育系统内部监管环境的新变化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预算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专户,所有财政支出均根据部门预算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这项改革给教育系统内部监管环境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银行基本户由“实体”转向“虚拟”,资金安全的外在监控力度更大

    改革前,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后,预算内外拨款进入基本户,教育系统拥有实实在在的银行存款,称之为基本账户,可自主灵活地调剂使用资金,内部资金安全监控主要由学校自己负责。改革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学校所有财政性资金收付都要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作,不允许体外循环。所有预算内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等不再回拨原基本户,而是进入国库存款账户和预算外专户,日常小额零星开支从财政为学校开设的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中支付,该账户取代了原来的基本户,既可转账,也可取现金,但不存放实体资金,只存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日终账户存款数为零,称之为“虚拟”基本户。学校要动用零余额账户额度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每月要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依次上报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经财政核准后下达分月用款计划额度才能动用资金,财政部门从预算到支出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比改革前监控力度更大,资金安全系数更高。

    (二)财务管理目标由重“合法”向重“预算”转变,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更高

    改革前,预算资金一旦拨到学校基本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一般只控制预算总额,不再监管资金的具体使用,为防范挪用、贪污教育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监督成为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改变了学校的资金支付方式,学校没有实体资金账户,所有工资、大宗物品和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小额零星支出等均要通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授权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而这些支付要受到财政核准的分月用款计划控制,分月用款计划又受预算指标控制,“有预算才能有支出”、“预算支出渠道不得随意变更”的刚性规定表明科学、准确的预算编制将最终决定学校对资金的支配和使用权。因此,改革强化了学校的预算主体地位,在财政部门对每项资金支出实施全过程合法性监控的情况下,学校财务管理目标转向加强预算管理,致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保证预算有效执行,同时还要求精打细算,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支付由“网下”转到“网上”,对学校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的需求更加强烈

    改革前,学校会计核算由手工转向电算化后,因考虑会计电算化系统数据安全需要,基本不与互联网对接,所有资金支付采用人工手段在网下进行。改革后,使用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用款计划申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核、代理银行的具体支付、清算以及查询和对账等信息反馈都在网上进行,预算执行的信息化和透明度大大提高,但是网络是无形的,在带来操作方便、快捷的同时,也隐含了潜在的支付风险,如果学校内部国库操作人员分工、权限没有互相牵制或者国库系统安全证书及系统密码管理不善,就可能造成财政直接支付风险,或者因学校内部管理不善而提供虚假用款申请或原始凭证,就会造成财政授权支付风险。这就需要学校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衡制度,才能共同防范学校内部国库支付风险。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学校财务监管新思路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带来了学校财务监管环境的新变化,拓展了监管范围,为学校财务监管职能实现从“监督型”向“管理型”转变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学校财务监管工作者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发挥财务监管在服务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一)要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管,注重与效益和经济责任相结合

    预算执行情况监管的重点应放在监管深度上,主要做好“三查、两结合”。“三查”:一查收入预算是否完成。主要看当年应收收入是否收全,是否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否存在少缴、混缴问题。二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主要关注支付申请、价格等具体项目或内容是否合法、合理、真实,有无舞弊现象;会计核算是否能真实、完整地反映预算执行。三查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从总体上审查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之间存在的差异,分析、研究产生差异的主、客观原因,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的逐步细化并严格执行预算。“两结合”:一是要与资金使用效益相结合。主要看预算执行过程是否在保证教学、科研的同时,达到改善资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有无重大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审查与预算开支项目有关的人和物,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性。二是要与经济责任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要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等,这些都是预算执行情况监管的内容。

    (二)要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注重与管理相结合

    要保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学校的严格安全执行,就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内部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监督,不仅仅局限于有关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措施检查,而且要对涉及单位活动各个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实施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是否有效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针对学校内外环境和条件不断发生变化,及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促进内部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一看是否构建好组织框架,确保方向,决策人事;校长及行政具体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是否推行职务不相容制度,杜绝中层干部职务交叉任职,防止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现象。二看部门职能中校内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部门权限等是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人事管理等方面是否进行内部控制。三看是否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检查程序等。

    (三)要讲究监管方式方法,掌握监管的主动性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给学校内部监管提出了新课题,监管人员要努力学习,加强研究,讲究方式方法,积极应对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一要把握好监管介入时间和步骤。如预算编制的时间提前,监管时间也要安排在“两上两下”期间提前适时介入监督,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可采取集中审计和分步实施的方法,对重点部门实施集中审计,对其他部门采取季度审或半年审的方法。二要采取查账和非查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管时,必须在查账的基础上,对有关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和跟踪检查。在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要结合实际操作。三要努力提高内审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审部门必须围绕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方案要求,组织学习预算编制原则、方法及预算编制的配套改革措施等内容,做到知己知彼,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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