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管
发布时间:2013-08-20 点击数:221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最根本支持力量,因此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不仅关系着企业自身,更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所以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也就成为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内容。当今社会是市场化深入发展的社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同时面临着机 ...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最根本支持力量,因此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不仅关系着企业自身,更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所以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也就成为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内容。当今社会是市场化深入发展的社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同时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内部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是国有企业是否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它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成与败,因此国有企业想要进一步提升自我经济实力与生存竞争实力,想要通过自身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想要充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就必须从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管工作入手。

    一、企业内部财务监管的含义

    企业内部财务监管也就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与监督,是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起来的一系列旨在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的活动。积极有效的内部财务监管工作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资金筹集与管理使用,能够更好地维持企业所进行的一系列包括业务往来、资产管理、成本控制、费用统筹以及利润分配在内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同时内部财务监管工作的开展还能够加强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确立和自我监督管理活动的深入。

    二、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管工作力度的思考

    国有企业想要切实抓好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有效监督管理,就必须从财务预算管理控制、重大资本监督管理控制以及施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等几个方面着手。只有通过有的放矢的措施制定,才能将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升水平。

    (一)加强财务预算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财务预算是国有企业有序进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活动的最根本保障,财务预算要对企业所进行活动的投入和产出以货币形式进行计算,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经营成果进行合理化处置与分配。通过预算编制能够帮助企业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掌握开展一切工作的主动权。因此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控制也就是财务内部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对于财务预算的监管和控制主要通过确定合理化的财务预算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标准,加强财务预算编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加强财务预算编制结果的严格审定,大力监控财务预算指标的有效执行和责任落实等。最后还要对财务预算管理的结果进行科学化差异分析以及执行结果的奖惩处理。

    (二)落实对重大资本的有效监控

    企业资本是企业实现生产经营以及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财务风险无处不在,因此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因为财务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资本管理的安全性与有序性,必须加强对资本尤其是重大资本的监督管理与控制力度。对于重大资本管理监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首先,要大力加强子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管理监控力度,目前对于个别国有集团企业或者大型国有企业的子公司而言,融资投资活动已经成为了一种变相的资本转移以及逃避债务的手段,这种行为不仅给集团企业和国有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急剧增加着企业财务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所以拥有子公司的集团企业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子公司重大融资投资活动的监督控制力度,加强对融资投资项目的审批力度。

    其次,应该对企业是否能够提供担保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与控制,因为一旦进行了风险担保,对于风险出现之后的负债往往难以摆脱,从而给企业造成严重的资产方面的损失,就算侥幸避免了连带责任,也会给企业管理方面以及企业社会形象方面造成严重损害,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对担保事项的严格管控并建立责任追究乃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再次,要加强对造成各种资产损失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与追究。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会出现许多资产损失问题,如因为坏账引起的损失,因为存货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失,因为投资融资引起的损失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和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疏漏造成的损失等等。这些损失都会严重影响企业内部财务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所以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需要核实损失的确切情况和数额,提取损失形成的充分证据,避免造假行为。其次要严肃查处责任方和责任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仔细排查,对于因为严重违规违纪而造成的资产损失应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杜绝人情关系的干扰。最后对于确定坐实的资产损失要按照国家相关程序与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及时审核核销,避免账实不符现象发生。

    (三)落实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能够将会计监督与企业具体管理相分离从而更好地实现会计监督与管理职能发挥,这种委派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实现财务监督管理负责人与企业利益所有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从而更具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客观性。财务负责人是由集团企业向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进行委派进驻,从而帮助集团企业或者大型国有企业更好地掌握与了解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提升企业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在财务负责人的选用上面,必须兼顾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经验,必须具备财务管理知识与企业管理知识,同时还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意识与遵纪守法意识。在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建设中,为了提升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还应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从而帮助负责人的工作热情及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三、结束语

    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管工作的质量高低不仅关系着国有企业的自身发展,同时也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内部财务监管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而言至关重要。内部财务监管工作水平提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相信只要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必然能够不断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改进措施,从而推动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管工作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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