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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3-09-05 点击数:341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取消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由于配套改革尚未启动、配套政策尚不明确、增值税抵扣链条还不完整、建筑业管理模式还很粗放等因素,“营改增”必将对建筑企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建筑企业必须积极筹划、冷 ...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取消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由于配套改革尚未启动、配套政策尚不明确、增值税抵扣链条还不完整、建筑业管理模式还很粗放等因素,“营改增”必将对建筑企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建筑企业必须积极筹划、冷静应对,才能将“营改增”带来的冲击降到最低。

  一、计税原理造成的影响

  根据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业税是对企业的全部营业收入以一定的比例计缴税金,不管企业规模多大,只要有营业收入,同一行业都是一个固定的税率,税负都是一致的,是固定税负;增值税是对企业的增值部分计缴税金,以企业的全部收入和价外费用乘以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后扣除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纳税。因此,虽然同一行业适用税率相同,但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不同,同一行业的各个企业税负是不同的,是变动税负。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不仅仅是税制的简单转换,对建筑企业也不只是财税方面的影响,而是影响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变革,必将对建筑企业带来严峻的挑战。

  (一)税收负担明显增加,财务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后会带来建筑企业收入减少、成本降低、利润剧减;资产总额降低、负债总额增加、资产负债率升高等影响,企业财务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实行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必须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缴纳增值税,但是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是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企业,往往滞后一段时间,很多项目时间还比较长。同时,验工计价单中还要直接扣除5%-10%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等,预留质量保证金要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支付,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增加,加大企业现金流压力。另外,由于企业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分包商和供应商合同价款,就不能及时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造成当期应纳税额增加,更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企业为了资金链不断裂,必须增加银行贷款额度,会使财务状况更加恶化。

  (二)税务管理难度加大,涉税风险步步惊心

  第一,争抢税源的风险。建筑企业的产品具有分散性、单一性的特点,建筑产品的生产地点和企业注册地多数分离,国家对增值税跨省如何缴纳方面的征管体制还没有配套改革,这样项目所在地和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势必会争抢税源,企业税务管理难度和涉税风险必然加大。第二,税管跨度的风险。建筑业实行增值税,需要税务部门提高征管能力。目前“金税”工程建设还只是以省为单位,尚未构筑完成一张全国范围内的严密的结算网络,少数不法分子偷逃税空间客观存在,给企业税务管理增加了难度和涉税风险。第三,税务稽查的风险。税务部门对增值税的管理要求高、稽查力度大,全力以赴降低风险。第四,企业经营的风险。建筑企业借用资质投标、挂靠经营中标项目,由于纳税主体和施工主体不一致,在增值税汇缴和所得税汇缴时无法核对,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三)税改政策诸多不利,诉求力度亟待加强

  一是行业税率明显偏高。按照建筑企业当前所处的税收环境和管理水平测算,增值税税率在6%-8%之间比较合适,企业依靠加强内部管理尚可勉强过渡,不至于在“营改增”的冲击下应声倒地,因而建筑业11%的税率明显偏高,如果实施给企业带来的硬伤是企业无法承受的。二是外部劳务无法抵扣。建筑企业外部劳务成本占总成本的25%左右,理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进项税额,不应该作为企业的增值部分。但是由于建筑劳务公司尚未“营改增”,加上建筑企业使用的多数是非建制的零散农民工劳务,根本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存量资产不能抵扣。建筑企业“营改增”前购入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固定资产等存量资产金额很大,尤其是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金额巨大,这些存量资产都会在“营改增”后逐步进入成本,根据试点方案规定,存量资产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对建筑企业税负是不公平的;四是临时设施不能抵扣。五是地材成本无法抵扣。

  三、建筑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布局、强化管理、主动应对,力求将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冲击降到最低,实现平稳过渡。

  (一)认真规划,变革企业管理模式

  一是梳理流程。要对部分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如:投标管理流程、合同管理流程、分包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票据管理流程等。二是调整职责。要适当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经营、计划、设备、物资、法务、信息、财务等部门都要增加增值税管理的相应职责,增加相关岗位和人员。三是加强筹划。要针对不能抵扣的成本进行税收筹划,如:存量机械设备是否成立租赁公司、劳务和地材是否成立专业化公司等。四是调整考核。要调整企业内部经济责任考核办法,将税负高低纳入考核指标进行管理。五是强化信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只有利用信息化技术,才能保证管理调整有效落地,才能满足对信息细度和不同纬度处理、使用的要求。

  (二)综合筹划,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一要加强税务机构建设。税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研究和管理,将很难将工作做细做实,很难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损。二要加强税务人才建设。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增值税比较陌生,能力参差不齐。“营改增”时间紧、难度高,实行增值税后工作量剧增,为了避免企业税务成本上升,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全员业务培训和税管人才选拔储备工作。三要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增值税和营业税相比,有更多的空间可以进行税收筹划,能够会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四要加强税管流程梳理。增值税管理工作环环相扣,流程梳理和再造显得尤为重要。五要加强专用发票管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有专人管理,发票领购、开具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尤其是取得的专用发票必须及时认证、比对,确保业务、资金、发票“三流统一”。

  (三)积极策划,做好企业会计核算

  增值税会计核算难度大、要求高,相比营业税更加复杂。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增值税会计,结合法人一套账和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在财务云的基础上,建立税务云、采购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会计核算。一是制定切合实际的核算办法。二是不同业务板块分开核算,以便内部管理分析和税务检查时能及时提供财务数据。三是不同税率业务分开核算。四是结合申报要求进行核算。增值税纳税申报要求细、数据多,会计核算是基础,必须结合申报表要求进行,保证纳税申报时能从核算系统提取到相关数据,这既要保证核算方便,也要保证纳税申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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