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3-09-09 点击数:208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摘要】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制度调整完善了固定资产范围界定的标准、固定资产核算科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与处置等问题。 全文 剖析了新旧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为新制度的顺利实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改进建 ...
【摘要】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制度调整完善了固定资产范围界定的标准、固定资产核算科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与处置等问题。 全文 剖析了新旧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为新制度的顺利实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改进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于2013年1月1日起,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也正式全面实施。新制度中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引入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的取得、后续计量和处置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变动和修改。笔者对比了新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现状和弊端 旧制度中用“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来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不需要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取得固定资产时,增加固定资产同时还增加固定基金这一净资产;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时,直接增加专用基金这一净资产,结果使得事业单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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