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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谨慎性原则及其应用
发布时间:2007-03-20 点击数:200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摘要]:作为一项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方面它能避免虚增资产和夸大利润从而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运用该原则时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随意性,经常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甚至为粉饰财务报表留不了空间。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并 ...
[摘要]:作为一项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方面它能避免虚增资产和夸大利润从而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运用该原则时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随意性,经常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甚至为粉饰财务报表留不了空间。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依据;缺陷;应用分析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时,会计人员应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应低估负债或费用,应确认一切可能的损失,但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收益。也就是说,在不影响合理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权益的做法进行会计处理,以使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其使用者根据不足的乐观,使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为更加稳健。 一、谨慎性原则的依据 谨慎性原则的产生和应用,其最根本的依据是不确定性。这里的不确定性,除了企业经济活动具有的内在的不确定性,即各种风险外,还包括会计核算上的不确定性。会计核算本身的不确定性,首先是源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不确定性。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以及货币计量,本身就是一种会计假设,虽然这是必需并且合理的,但仍然具有其不确定性。例如货币计量假设,其隐含了币值恒定这一前提条件,但实际是不可能达到的。其次,在会计实务中也有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中,不可避免地要大量运用会计估计,对于这些估计的合理性和未来的预期依据就必须做些假定。例如,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净残值就有其不确定性,在实务中实际上是假定它是合理而且确定的,并据此计提折旧。而谨慎性原则,则是处理这些不确定性的一种约束因素。 应用谨慎性原则的第二个依据是,为了抵消企业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的过分乐观,谨慎的倾向是必要的。这种观念可以追溯至19世纪。当时的会计人员采用稳健主义的观念,是因为业主及经理们对自己的企业总是持乐观态度,并有可能将这种乐观态度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迫于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的要求,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会计人员采用稳健主义来抵消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乐观情绪。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可以得到的会计信息比其可以传递给报表使用者的信息要多得多,因此,会计人员应试图权衡这些信息和其中的风险,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恰当的估价来提供信息,使报表使用者能更全面地预计到企业面临的风险,减少盲目的乐观。 谨慎性原则的再一个依据是,对于企业来说,高估资产、权益和利润比低估它们更加危险,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企业资产不实、虚盈实亏,使企业做出错误而不是稳健的经营决策,从而可能导致企业以后的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缩小生产规模,甚至破产。从这个角度看,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资本维持,即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相对于货币资本维护,谨慎性原则更强调实物资本维护,即只有在企业消耗掉的实物资产能够得到补偿后,才能确认收益,因此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应以重置成本而不是历史成本来计量。这种概念强调应维护的是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因此,谨慎性原则对于提高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谨慎性原则的缺陷 作为一种对于不确定性的约束因素,谨慎性原则缺乏严格的理论依据。首先,它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对于其具体应用范围、方法、计量并没有一定的标准,它本身也由此而具有不确定的特性,所以它只是处理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的一种并不太好的方法,在最坏的情况下,它会导致会计数据失真。 其次,谨慎性原则的另一论据是会计人员应对可能的风险做出恰当的估价来提供信息,使报表使用者充分认识到存在的风险。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对风险做出判断和估计,但会计人员的职责应是客观反映,这种主观判断不应由会计人员来承担,会计人员应做的是提供适当的信息,由报表使用者来做出他们自己对风险的判断和估计。由此可见,谨慎性原则的理论依据并非无懈可击。然而,处于各种原因,谨慎性原则的观点长期以来一直都在影响着会计实务,会计上的许多处理方法都渗入了谨慎性原则的概念,有的甚至以谨慎性原则作为论证。虽然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广泛应用,但仍有很多缺陷,受到很多的指责: (1)谨慎性原则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少计资产、收入,多计成本、费用,由此可能会引起下期的利润偏高。前期的稳健可能会导致后期的不稳健,这是谨慎性原则自身很难解决的矛盾。 (2)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对会计的真实客观性有一定的影响。客观性要求对于经济业务的核算应当不偏不依,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而不受主观意念的支配。如若不同的会计人员独立地对同一个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能得到实质上相同的结果,则其所做的会计处理可以认为是客观的、可检验的。而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可能的风险做出估计并计量,则难免带有个人的主观意念,不同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这样就削弱了核算的真实。客观性。 (3)谨慎性原则影响了经济信息的充分反映。会计核算应充分反映会计主体的重要经济信息,而不应隐瞒或掩饰任何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事项。谨慎性原则要求确认可能的费用与损失,却无视可能的收入与利润,虽说是处于稳健的考虑,但终究没有做到充分反映。 (4)谨慎性原则中的某些处理方法,对会计的一贯性与可比性也有影响。如用于存货与短期投资期末计价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于期末价值是成本与市价两个计价基础交替使用,在计量上是没有一致性的,从而也影响到其可比性。 由此可以看出,谨慎性原则有可能对很多其他的会计原则构成威胁,从而影响会计报表和数据的有用性,甚至会成为建立“秘密准备”的“理论依据”,因此,谨慎性原则应恰当运用。如果滥用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按照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分析 谨慎性原则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方面谨慎稳健的内容。 (1)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确认中,要求确认标准建立在合理稳妥的基础上。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中规定“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体现了谨慎性。如果企业的某项支出不具有未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某项资产其内涵的未来经济利益已不复存在,将不会给企业带来净现金流人,就不应将其确认为资产,以避免虚计资产。对于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各项财产,《制度》规定都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方面避免了夸大资产,另一方面确认了可能的损失。 相对于资产确认的严格而言:负债确认则宽松的多,例如或有事项的确认。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企业承担的金额能可靠计量的现时义务,并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时,企业就应将其确认为负债。这里的“很可能”是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等于95%。而与此相对应的,如果该负债预期可获得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这里的“基本确定”是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这种资产与负债明显的不对等确认,正是谨慎性原则多计负债、少计资产的明显体现。 在权益确认中,也有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例如,对于企业或者以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捐赠,由于它在价值的确定上一般是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往往并不准确,这就导致这些资本公积人账价值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应将其先计人“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在相关资产尚未被处置、其价值未随着处置而被实现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以避免虚增资本。 (2)在会计计量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很广泛,在进行会计估计时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就是谨慎性。它要求在合理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资产、权益、利润的计量不应高估,不应少计负债或费用。例如,很多资产期末计价所使用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就历来被认为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最典型的表现,其应用的依据也主要是为了满足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以存货为例,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到了成本以下,此时将期末存货价值抑低为可变现净值,同时将跌价损失汁人当期费用,也就是将市价下降可能造成的损失预先计入本期,一方面避免了高估资产,另一方面确认计量了可能的费用或损失。反之,如果市价上升,企业可能会获得额外的利益,但此时存货仍按较低的成本计价,即可能实现的收入或利润不予确认。可见,无论市价升降,该方法都满足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加速折旧法是另一个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计量方法。一般认为,使用加速折旧法的主要理由有:①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折旧费用和修理维护费用,应各年大体相同,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性能较好,维护修理费用少,因而应多提折旧;②固定资产使用早期生产能力强,企业受益大,因而应多提折旧,以与收入恰当配比;③除了有形损耗外,还要考虑无形损耗,采用加速折旧可减少由于旧技术淘汰而提前报废时产生的损失;④资产一旦投入使用,便成了旧货,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早期多提折旧可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市价。以上4个理由中,后两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实际上是提前确认了固定资产处置时可能发生的损失。采用加速折旧法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以后年度收入的不确定性,因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晚期收入相对风险更大,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为了减少风险,应将大部分成本分配于早期。 (3)在会计报告中,会计人员不仅要对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进行披露,还要充分揭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对于那些在会计确认与计量中没有反映出来的风险,依据谨慎性原则,应在会计报告中适当披露。最典型的应用就是或有负债的披露。或有负债是一种最终结果需视某种事项是否发生而定的债务,由于它是一种潜在义务或者是一种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所以不能被确认为负债。对企业而言,或有负债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存在着发生的风险的,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应在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相反,或有资产则一般不应披露,这正是谨慎性原则的典型体现。 综上所述,虽然谨慎性原则有其理论及实务上的缺陷,但针对当前很多企业存在的资产不实、虚盈实亏、虚增利润、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为了维护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为了使企业管理者充分认识到经营小而在的风险而不致做出盲目乐观的决策,为丁增强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恰当、合理地应用谨慎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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