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施高级会计师评审全员答辩制度
发布时间:2016-08-09 点击数:106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省财政厅于2016年6月底对2015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189人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于近期将公示结果上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批准相关人员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我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自去年9月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开始,经 ...
省财政厅于2016年6月底对2015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189人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于近期将公示结果上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批准相关人员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我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自去年9月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开始,经过考试、评审申报、答辩和评审审议等几个阶段,目前顺利完成。
  为了进一步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省财政厅创新评审办法,自2015年度起实施了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全员答辩制度。省高评办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答辩专家组,由专家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和所提交论文拟定答辩要点,对238名申报人进行面对面的答辩。答辩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申报人员方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审议,其答辩结果作为审议的参考依据之一。通过实施答辩,改变以往只能依据书面材料审议的单一评价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情况进行更为全面、客观的了解和综合评价,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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