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标签 "做好"共:41 篇文章
高级会计师考试高频陷阱及避坑策略一、资料与工具使用类陷阱资料携带“贪多求全” 携带大量非核心资料(如整本《准则大全》、几十份打印文件),导致考场翻找困难,挤占答题时间。避坑:仅带官方教材、高频考点速查表及思维导图,用彩色标签分章节标记。依赖教材 ...
津财会〔2025〕7号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现就 ...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精神,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已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现将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24 年度继 ...
各相关单位: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青财会字〔2019〕1001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4〕192号)要求,为确保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 ...
2024年临近尾声。请本市会计人员妥善安排好学习时间,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测试。 1.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和属地关系调转模块已于2024年8月上线。请需要办理信息采集、变更和属地关系调转的会计人员登录 ...
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各地州市财政局:为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 ...
一、答辩流程参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系统自动排定的顺序依次答辩,高级会计师提问答辩时间为10分钟(含自我介绍时间)。答辩流程如下:1.专业实践简介。参评人员对本人基本情况、履历及考核年度期间会计理论与工作业绩等情况简要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2.评委提问。参评人员回答 ...
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22]29号)文件转 ...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统筹联动做好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提高我市申报材料报送工作质量,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 ...
宁财会通〔2021〕3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宁职称办〔2021〕14号)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为做好2021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 ...
徐财会〔2021〕5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一、有关要求各县(市)、区 ...
宁财会通〔2021〕3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宁职称办〔2021〕14号)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为做好2021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 ...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21年3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1〕4号),启动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 ...
苏财会〔2021〕21号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2021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 ...
各县(市)、区财政(金)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21年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6月1日开始。为做好本年度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1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 ...
苏财会〔2021〕12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2021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现就做好 ...
宁财(会)函〔2020〕51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
苏职称办〔2020〕4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要求,为 ...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