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点击数:30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各市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联合会,省直行业企协,有关企业:根据中国企联《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的通知》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 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70 号),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企业高质 ...

各市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联合会,省直行业企协,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企联《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的通知》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 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70 号),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省企业管理 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企业管理创新成
果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重点
申报成果应当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企业企业管理创 新实践,突出以下重点:围绕我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 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所实施的创
新举措,稳增长与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自主


可控供应链建设与“双循环”发展,战略转型与新业态新模式 培育、绿色低碳发展与“双碳”管理,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 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新兴城镇化建设与乡 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合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激励机 制、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与国际 化合作、弘扬工匠精神与品牌培育。同时,要结合中小微企业和
非公企业的特点,做好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二、 申报要求
各市企联、中小企联、省直行业协会要本着企业自愿原则, 努力发掘企业优秀管理创新经验,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 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 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
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请各 市和省直行业协会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成果申报材料纸 质版(主报告、申报表、经济效益情况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 送省企业联合会。拟申报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的须加以注明。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强 电话:024-86893639
传真:024-86906856 邮箱: 1nql@vip.163.com
附件:1、辽宁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2、辽宁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3、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辽宁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主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2.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申报表
附件3.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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