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点击数:20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津财会〔2023〕15号市级各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我市管理会计实践经验,调动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积极性,根据财政部统一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范围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 ...

津财会〔2023〕15号

市级各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我市管理会计实践经验,调动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积极性,根据财政部统一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范围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2.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守正创新。案例要能够反映管理会计应用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为管理会计实践创新总结经验。

  4.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主题

  案例既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案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案例。介绍单位通过运用管理会计促进业财融合,对战略、投融资、预算、绩效、成本、营运等流程及信息实施一体化管理的过程。

  2.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案例。介绍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包括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支撑情况。

  3.管理会计助力单位践行“双碳”目标的案例。介绍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重点控排单位开展碳核算、降低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参与碳市场运行机制等具体路径中的应用情况。

  4.管理会计助力行政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的案例。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实施政府会计和财务共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案例。

  5.管理会计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案例。介绍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做好资源规划、成本管理和风险管控,从而改善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效率的案例。

  6.管理会计文化建设开展情况的案例。探讨管理会计文化本质及表现形式,介绍影响管理会计文化形成的因素和环境,反映管理会计文化对企业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7.管理会计支持单位决策制定的案例。介绍管理会计在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战略管理、支持业务决策等方面的应用,特别是反映管理会计协助高层管理者确立决策目标、方案、方法,管理会计助力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等的案例。

  8.其他体现管理会计创新实践成果的案例。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

  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

  (四)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

  2.案例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五)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

  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案例报送和遴选

  (一)案例报送方式

  1.各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2篇。案例应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单位。

  2.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分别负责市属高校、医院、国有企业(含我市地方金融机构)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上述各部门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2篇。

  3.其他市级主管部门、中央驻津单位、上市公司负责本部门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我市会计领军人才、会计咨询专家要发挥引领作用,积极组织本单位的案例撰写工作。

  4.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到本通知中的联系邮箱和地址。电子邮件名称请以“2023年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案例单位名称+作者名称”格式命名,如邮件包含多个文件,请以压缩包方式上传。

  (二)案例遴选及使用

  市财政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形成我市管理会计案例库,并择优向财政部会计司推荐。市财政局将通过邀请授课、开展访谈、集结成册等方式,积极运用案例成果,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学习交流。市财政局保留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拥有案例征集成果的使用权。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会计学会  肖琳亚、苑  乐

    电话:23286471、23283350

    市财政局会计处  马  迪、解  莹

    电话:23205772

   电子邮箱:99tjkj@sina.com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5、411室

    邮编:300203

附件: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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