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本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搜索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承诺
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清晰度负责。在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职称证书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我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聘任文件(或聘书),外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先职称调入确认后申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公布文
件),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担任会计师职务的聘任文件(或聘书)。
三、行政职务任职文件
申报人员担任行政职务的,应提供单位正式印发的任职文件,在管理服务平台准确填写部门、岗位、职务,且填写的相关信息与任职文件相符。如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填写的职务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内容相符。
四、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须提供近3个年度工作任期考核材料或考核表。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须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
在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或企业)编制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
七、委托评审函等
中央或外省单位驻浙机构人员,须向省人力社保厅提供中央单位或外省的省级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以分公司名义申报的,须由总公司出具委托评审函。
在浙就业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员,还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等。
八、会计专业工作总结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会计专业工作总结(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会计专业工作总结(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含从事财会专业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描述),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及规模,重点反映体现本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情况。
九、论文、论著等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上传的论文、论著须包括封面、目录、刊号页、正文,每篇论文(论著)一个文档,采用PDF格式。同时还须提交所有上传论文的Word版电子文档。
十、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体现本人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以及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体现本人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
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以及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等。
上述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经确认相符后在佐证材料首页签署“本佐证材料共几页,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经办人签署姓名和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