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7 点击数:1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正高资格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5〕613号)精神,现就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8:30-12:00,请于7:50-8:20报到。  二、答辩地点  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 ...

正高资格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5〕613号)精神,现就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8:30-12:00,请于7:50-8:20报到。

  二、答辩地点

  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培训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41号,联系电话:024-29879111/29879000)

  三、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为个人自述、业绩(或学术)成果、会计前沿问题。答辩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限时1分钟。

  四、其他事项

  1.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培训中心,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禁止入内。

  2.答辩人员需及时关注辽宁会计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以上事宜若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发布通知。

  联系电话:024-22821841、22827431

  

   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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