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6年8月5日前完成)
各市人社局、财政局及各单位转发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单位公示(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会计岗位工作工龄及职务、业绩成果条件等情况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出具公示证明。
(三)网上申报(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点击“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系统”,按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包括申报人员信息、任职年度考核、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简历、现任职期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或者教材及获奖情况等。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人员,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按网报系统的6个项目要求,填写每个项目的工作和业绩成果总结,并上传支撑材料目录、对应的支撑材料具体内容(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姓名和本单位名称进行屏蔽处理)。
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会计理论与业绩成果按网报系统的5个项目要求,填写每个项目的工作和业绩成果总结,并上传支撑材料目录、对应的支撑材料具体内容(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姓名和本单位名称进行屏蔽处理)。
同一业绩成果同时符合多项申报条件时,按一项计算,不得重复提交。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2026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填报材料远程审核通过后,省直属及中央驻陕单位由主管部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各市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级财政部门,经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后,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报送到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五)专业答辩
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以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答辩的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内容为主。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是否参加答辩,由评委会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陕西会计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