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IPO失败的原因分析[3]
作者: 王国海 财务与会计 发布时间:2010-08-12 点击数:1146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2008年度,中国证监会第十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称“发审委”)审核了116家企业的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称IPO)申请。95家获得审核通过,21家则遭否决。本文对可能导致企业IPO申请失败的具体原因和情况作出归纳分析,希望给正在或将来准备IPO申报的企业提供参考。   一、资产(金 ...

  五、财务安全

  (一)资产负债率偏高且负债结构不合理。如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末、2006年末和2007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62%、75.87%和72.35%。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总额为58384.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7884.92万元,非流动负债为500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高达99.14%。

  (二)应收账款余额偏大。如某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及2007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8298.77万元、50139.40万元和60877.28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高达47.58%、44.95%和46.96%,而同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仅为1.37、1.38和1.51。

  六、控制力隐患

  (一)前几大股东所持股权比例接近。甲乙两名自然人合计持有某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78.84%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乙两名自然人无关联关系,且持股比例十分接近。由于前几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距不大,后者很容易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增持股权而跃居第一大股东,从而引起股权纷争,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捆绑式控制。如某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名非关联自然人股东,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确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前上述6人合计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这种形式上的共同控制被认作是捆绑式的控制,其是否能够最终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性控制,有赖于协议签订各方的诚信履约程度,其可靠性存在一定变数。

  (三)一股独大。如果说,前几大股东所持股权比例接近和捆绑式控制,更多的是担心控制力不足的话,那么,一股独大则是走向了控制力的另一个极端—过度控制。如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7%的股权,通过其控股的其他企业间接持有公司23%的股权,实际持有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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