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须设总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02-11 点击数:190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新春将至,围绕新医改制定的5项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在所有的新制度中,三级医院须设立总会计师成为浓重墨彩的一笔。 从“应设立”到“须设立” 2010年8月,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表示,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研究具体办法,决定在公立大型医院首先设立 ...
新春将至,围绕新医改制定的5项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在所有的新制度中,三级医院须设立总会计师成为浓重墨彩的一笔。

从“应设立”到“须设立”

2010年8月,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表示,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研究具体办法,决定在公立大型医院首先设立总会计师,协助院长分管医院的经济工作,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

当年8月,北京朝阳医院作为第一家吃螃蟹的医院,率先设立总会计师制度,对医院运行的成本和收入进行精细化管理。

事实上医院的总会计师制度可以追溯到10年前。《医院财务制度》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医院的总会计师制度曾做过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但因为当时条件所限,大部分医院未能立刻实施。

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入,总会计师在新医改中所肩负的责任也不断凸显出来。“总会计师的设立变迁历程,意味着医疗机构产权的进一步明确和监管的不断强化。”北京朝阳医院总会计师张仁华说。在张仁华看来,医院设立总会计师与企业一样,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经济管理的必然要求和最佳选择。

从10年前的“应”设立到今天的“须”设立,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但在北京同仁医院财务处处长侯常敏看来却传递着一个积极且重要的信号,“这充分说明了现在设立总会计师的紧迫性,无论是从医院自身完善发展、应百姓需求降低医疗成本来说,还是从配合卫生部、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的监管需求来说,医院总会计师的设立都是新医改的应有之义。” “上岗”总会计师素质须过硬

新制度明确指出,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此前,医院总会计师只是一般意义上的配合执行者,执行财务制度的是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而新制度明确要求,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共同参与管理医院财务工作。

张仁华认为,这样的表述,使得医院财务负责人的地位得以提高,更重要的是,医院总会计师的设立还有利于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

“医院的经济效率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像企业那样的利润结余,而是和社会效益还有着很大的关系,同时也是医院经济效益的充分体现。而医院总会计师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制定综合目标管理,包括服务、效率、质量安全等。”

对此,侯常敏也非常赞同。她认为医院总会计师在参与医院决策与规划、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等方面肩负着很多的责任。比如在本单位开展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等,以确保医院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岗位的重要性决定了医院总会计师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张仁华看来,医院总会计师不仅要具备熟练的财务知识,而且要对卫生经济政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流程有一定的了解。

作为新医改的一项举措,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在落实过程中还需要更为成熟的社会环境,比如医院领导班子的肯定、社会舆论的支持以及政府机构的大力推进等等。虽然目前很少有医疗机构设立总会计师,但可喜的是,我们发现,在北京、杭州、重庆等地,一些医疗机构已经开始了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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